
2024年7月起施行的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修订版,对公司名称禁用词库及行政区划使用规则作出重大调整,明确禁止使用“国家级”“中央”“国际”等夸大表述,并强化地域标识规范。以下是政策要点及合规指南:
一、禁用词库升级:六大类词汇明确禁止
- 绝对化用语
禁止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佳”“第一”“顶级”等《广告法》禁用词汇,以及“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”等未经认证的资质表述。 - 误导性词汇
删除“中国”“中华”“国际”等字样需经特殊审批的要求,改为禁止未获授权企业使用(如外资企业不得使用“中国”冠名)。 - 敏感领域词汇
新增“金融”“银行”“保险”等需前置审批的词汇,非持牌机构不得使用。 - 不良影响词汇
明确禁止含有“黑科技”“套路贷”等负面联想词汇,以及涉及民族、宗教、性别歧视的表述。 - 行政区划滥用
禁止在名称中随意添加“省”“市”“集团”等字样,需与注册地层级匹配(如区级企业不得标注“市”)。 - 重复率高发词汇
系统自动拦截“科技”“商贸”“实业”等过度重复词汇,需搭配差异化表述。
二、行政区划规则调整:强化地域真实性
- “一城一策”管理
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允许企业名称标注“自贸试验区”“新区”等区域限定词,其他地区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一致。 - 跨区经营限制
企业名称含“长三角”“大湾区”等区域标识的,需提供实际业务布局证明,防止虚假宣传。 - 行政区划缩写规范
禁止使用“沪”“京”等简称,需完整标注“上海市”“北京市”等全称。
三、企业应对策略
- 名称预核验前置
- 注册前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查询禁用词库,避免重复驳回。
- 多准备3-5个备选名称,优先使用“地域+行业+字号”组合(如“上海XX科技有限公司”)。
- 存量企业整改
- 已注册含“中国”“国际”等字样的企业,若无资质需在2025年底前申请变更。
- 名称含禁用词的,可通过“行政区划+字号+行业”结构调整规避(如“北京XX网络科技”)。
- 特殊行业合规
- 金融类企业需同步提交金融许可证编号,科技类企业需注明“研发”“技术”等细分领域。
提示:名称核准失败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,连续3次驳回可能触发约谈。建议企业注册时同步提交公司章程,明确字号使用范围,降低后期纠纷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