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注册地要求
- 企业需注册在以下区域:
- 西部12省区市:内蒙古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(含兵团);
- 4个比照执行地区:湖南湘西州、湖北恩施州、吉林延边州、江西赣州市。
主营业务范围
- 主营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5年本)》内产业项目;
- 目录每年更新,需定期核对发改委最新版本。
收入占比要求
- 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(含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)≥60%;
计算公式:主营业务收入 ÷(主营业务收入+其他业务收入+营业外收入)≥60%。
特殊情形处理规则
跨区域经营企业
- 总机构在西部:仅就西部总机构及分支机构(不含西部外二级分支机构下属的三级以下分支机构)适用优惠;
- 总机构在非西部:仅就西部分支机构所得适用优惠。
分支机构层级限制
- 三级以下分支机构(如县级分公司)不单独享受优惠,需合并至上级机构计算。
禁止叠加优惠政策
不可叠加类型
- 税率式优惠:高新技术企业15%、小型微利企业5%/10%税率;
- 例外:可叠加“税基式优惠”(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环保项目“三免三减半”)。
政策选择优先级
- 同时符合多项优惠时,选择税率最低或税负最优方案(如西部15%与高新技术企业15%需择一适用)。
申报与备查要求
申报流程
- 预缴阶段: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表,勾选《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》;
- 汇算清缴:提交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》相关证明(如项目审批文件、收入明细表)。
备查资料清单
- 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;
- 主营业务项目证明文件及收入占比计算表;
- 财务审计报告(加盖公章)。
政策有效期与监管
- 执行期限: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;
- 动态核查:税务机关可提请发改委核查主营业务合规性,不符者需补税+滞纳金。
附:2025年鼓励类重点产业示例
- 制造业:新能源汽车、光伏组件、集成电路封装测试;
- 服务业:大数据中心、生态旅游、中医药健康服务;
- 农业: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、节水灌溉技术应用。
合规提示:2025年起税务部门将加强目录核查,建议企业每季度复核主营业务占比,避免政策适用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