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-般纳税人的条件如下:

-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,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,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,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或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,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。
-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,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也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。
- 若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、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,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,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有需要,建议咨询税务局工作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