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小规模企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:
1. 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:应税所得率不超过5%(含)的,其取得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所得,免征增值税;应税所得率超过5%的部分,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2.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企业: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企业,年应税收入总额不超过50万元(含)的,可以申请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,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。具体标准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。
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转为一般纳税人:
1. 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企业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核定征收方式的公告》(2018年第1号)的规定,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如下:
(1) 小规模工业企业: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96万元;其中,以从事加工、修理修配业务为主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60万元。
(2) 小规模商业企业: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96万元。
北京乐财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老师
热线:15911087801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品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