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款。根据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规定,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如下:
1. 基本工资收入:
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的基本工资为计税依据的。基本工资是指纳税人每月从单位领取的固定金额,包括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等。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所得额=(月工资-起征点)*税率。其中,月工资指的是纳税人当月的工资总额;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免征额,目前为每月5000元人民币。如果纳税人的月工资高于或等于5000元时,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但如果纳税人的实际收入低于5000元的,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扣除和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。
2. 其他收入:
除了基本工资以外,还有其他一些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计税收入的来源。例如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等。这些收入通常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后,再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。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(a) 奖金:奖金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奖励的一种形式, 通常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员工。计算公式为: 应纳税所得额 = (奖金 - 起征点) * 10% + 500元。其中,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免征额,即5000元/月。
(b) 津贴、补贴:津贴、补贴是指企业为了激励职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而支付的额外费用。计算公式为 : 应纳税所得额=[(津贴、补贴 - 起征点 ) × 税率]。其中,起征点仍为5000元/月。
(c) 分红:分红指公司将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股东的一种分配行为。计算公式为: 应纳税所得额 = [(股息红利 - 起征点)×税率]+500元。其中,起征点仍为5000元/月。
3. 不动产转让收益:不动产转让收益是指通过出售、出租等交易活动获得的财产性收入。计算公式为: 应纳税所得额 = (转让收入 – 成本价) × 适用税率。其中,转让收入是指不动产转让所得的收入总额;成本价是指取得该不动产时的价格。
4. 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: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是指个人因投资股票、债券或其他金融产品而取得的利息、股息、红利的收入。计算公式为: 应纳税所得额 = (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收入 – 起征点) × 20%。其中,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免征额,即5000元/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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